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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2011年06月03日 16:22:30 来源:静乐县职业中学校 访问量:379

 

一、评审范围

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培训中心、职业高、初中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等级及类型

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高级实验(实训)师、实验(实训)师、助理实验(实训)师。

三、评审条件

(一)高级讲师

1、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

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任讲师期间取得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至2011年底不满5年的,讲师任期须满7年。从事地方戏曲、舞蹈及其它特殊专业(工种)技术教学工作的教师,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负责学生就业培训、就业指导的老师以及长期驻厂(企业)的带队指导老师,学校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并且最少有一次为优秀者,符合学历、资历条件可以按规定的任职年限晋升。 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担任班主任工作者。

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条件,特别优秀的教师可按破格条件申报评审。

3、外语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B级及以上合格证(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当年(含上一年)省级补考成绩合格通知单。符合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4、计算机应用、教师资格条件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师资格证,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5、业绩成果条件

A、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

任现职期内,系统的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专任教师年授课在320课时以上;兼职教师年授课在160课时以上;校级领导年授课在100课时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水平较高,参加教学赛讲教师本人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省一等奖;或指导的学生参加文明风采大赛、国家其它竞赛获全国一等奖;或在本校教学评价中,在同级职务人员(20人以上)内被评为第一名,并提交一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或教学文章。

(2)教学成绩显著,获得省(部)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并提交一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或教学文章。

(3)教学业绩突出,获得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并提交两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或教学论文。

(4)在教学研究方面有成果和创新,提交三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或教学论文。

(5)参加过省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统编教材、教参编写工作,承担的编撰任务已经完成,同时教材、教参已公开出版使用(附原件或任务批件);或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独立完成5万字以上);或自编校本教材,经学校组织审定(附学校审定意见)在全校同学科使用、效果良好(本人5万字以上)。并需提交一篇答辩论文。

B、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的教师

任现职期内,系统讲授两门以上课程(含实验、实训、见习课),年授课时数平均在300课时以上;兼职教师年平均课时在150课时以上;校级领导年平均在100课时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比赛指导学生获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及以上的教师;或教师本人参赛获得省二等奖,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本校教学评价中,在同级职务人员(20人以上)内被评为第一名,提交一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专业(工种)技术或教学文章。

(2)获得省、部表彰的优秀教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或获得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并提交一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工种)技术或教学文章。

(3)使用现代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方法,或在教研与生产结合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市级以上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称号。并提交两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工种)技术或教学文章。

(4)在教学研究、专业技术研讨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或发明创新,提交三篇以上CN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5)参加过省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统编教材、编写教参工作,承担的编撰任务已经完成,同时教材、教参已公开出版使用(附原件或任务批件);或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独立完成5万字以上);或主编校本教材经学校组织审定(附学校审定意见)在全校同专业使用(本人5万字以上)。并需提交一篇答辩论文。

(6)科技开发成果通过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的鉴定,被推广使用后,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为单位年创收5万元以上;或为当地企业、农、牧、渔业、第三产业,培养培训(指导、传授)技能型人才做出贡献,受到县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提交一篇答辩论文。

(7)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历与经验,获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并提交一篇以上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工种)技术或教学文章。

6、破格评审条件

不达晋升高级讲师规定的学历要求,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的可破学历评审;不满规定晋升高级讲师任职年限,只比规定年限最多提前两年可破任期评审。不允许学历、任期双重破格。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讲师的业绩成果条件是:近5年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的基础上,满足相应评审类型规定条件中的任意两条。

凡属破格申报评审的,要求在省高评会学科评议组的述课、答辩成绩为双优秀。

(二)讲师

1、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二年及以上者优先。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聘为讲师。

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助讲任职资格后,受聘助讲职务2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初聘为讲师。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助讲任职资格,并受聘助讲职务4年以上。

从事地方戏曲、舞蹈及其它特殊专业(工种)技术教学工作的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讲任职资格后,受聘助讲职务4年以上。

以传技、艺为主,在本专业岗位工作满15年以上,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历水平,取得助讲任职资格后,受聘助讲职务5年以上。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担任班主任工作者。

3、外语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C级以上合格证(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当年(含上一年)省级补考成绩合格通知单。符合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4、计算机应用、教师资格条件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师资格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5、业绩成果条件

独立讲授一门以上基础课或专业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年平均授课不少于320课时。兼职教师年平均授课不少于160课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教学大赛获省二等奖、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在本校教学评价中,同级职务人员(10人以上)内的第一名,或省级教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2)取得经国家统一组织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的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与本人所从事的教学业务专业相同或相近,经考核胜任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教学实践,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在实验室建设、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程和工艺流程设计、技术创新等方面获得学校奖励二次以上,或市级以上表彰一次。

(4)任期内获得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省优秀班主任。

(5)钻研教学业务,探讨教学规律,创新教学方法,在CN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文章一篇,或自己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报告、教学经验总结、教学案例(反思)二篇(1500字以上)。

(6)参加过省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统编教材、教参编写工作,本人撰写部分在一本书完成一个完整篇章,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2万字以上。

(三)助理讲师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经教学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助理讲师职务。

(四)高级实验(实训)师

1、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受聘实验(实训)师职务或从事实验(实训)工作2年以上。

(2)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实验(实训)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实验(实训)师职务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实验(实训)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实验师职务6年以上。

3、外语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B级以上合格证(成绩通知单),或当年(含上一年)省级补考成绩合格通知单。符合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4、计算机应用条件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5、业务成果条件

主持一个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工作,完成一门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工作,对实验或实训的仪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组织的技能、技术比赛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得一等奖;或本人获得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省一等奖;或省级主管部门授予高级技师,任期年度考核有两次以上优秀。提交一篇答辩论文。

(2)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额定的获奖人员)。提交一篇答辩论文。

(3)在技术创新、技能传授有突出成果,获得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或获得相应技术项目资助、奖励。提交一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4)参加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通用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其中独立完成3万字以上),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实验(实训)指导书、参考资料4万字以上。提交一篇答辩论文。

(5)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工种)学术文章三篇以上。

(6)符合或达到专业课教师晋升高级讲师规定条件中的任何一条。

(五)实验(实训)师

1、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至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实验(实训)师。

(2)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助理实验(实训)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助理实验(实训)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助理实验(实训)师任职资格后,受聘助理实验(实训)师职务5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实验(实训)师任职资格,受聘助理实验(实训)师职务5年以上。

3、外语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C级以上合格证(成绩通知单),或当年(含上一年)省级补考成绩合格通知单。符合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4、计算机应用条件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5、业绩成果条件

独立承担一门以上实验(实训基地)课程的教学任务,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经国家统一组织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等的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经考核胜任工作。

(2)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在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程和工艺流程设计、技术创新等方面获得学校奖励二次以上,或市级以上表彰一次,或参加及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市级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

(3)任期内获得市(厅)级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省优秀班主任。

(4)钻研业务,在CN期刊发表本专业(工种)技术文章一篇,或自己撰写的实验(实训)报告、案例二篇(1500字以上)。

(六)助理实验(实训)师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初聘为助理实验(实训)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实验(实训)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助理实验(实训)师;中专毕业,在实验(实训)室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受聘实验(实训)员职务满4年,可晋升为助理实验(实训)师。

本通知未及问题按照我省现行职称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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